实在是没想到,长沙923购房新政的政策太荒唐,荒唐到我现在才知道我原来没有长沙的购房资格。
长沙人,全日制研究生毕业n年,正规好单位工作数年,税费、公积金交了这么久一样不拉下,
但是因为未婚,户口和家人在一起就没购房资格???
请告诉我,我这种方式(暂时不考虑结婚),怎么转入你们说的集体户口?从而获得购房资格?
王显: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923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现答复如下:
按照现行政策细则规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成年未婚且未单独立户的长沙户口人员,不能以个人名义单独购房;但如果是已婚(已组建家庭)的,则可以夫妻家庭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父母房屋套数不影响成年已婚子女的家庭购房。按照您所述情况,您未婚未组建家庭,暂不具备购房资格。我们会向上级反映该类情况,但目前我中心作为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对于923新政只能严格执行,精准落实。望您理解!
至于如何落成集体户口的问题,建议您咨询长沙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如再有购房资格方面的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一、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信息科咨询电话:84662152。地址: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
二、驻房产交易大楼政务窗口房产新政咨询电话:84662717。地址: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