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好:
根据关于923购房补充说明『如果是8月21至9月30号之间办理了学历认证报告,并且是正规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95元/份,2元打印的电子学历备案表不予认可),购房时可按923之前的人才政策执行。』,我的学历证明是在 9月 22打印的,社保也是在 8 月份就开始缴费,可是现在购房资格审核的结果说我没有满24个月社保不通过。
周游: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923新政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您表示已知晓。
如再有疑问,请拨打84662152进行咨询。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