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武广新都汇楼盘未开盘前向每位购房业主收取40万人民币的诚意金、按年利率6%的利息标准,却无法对具体什么时候开盘、交房作出答复。表面为向几百位购房业主借贷,实则为购房的保证金;
问长沙房产局局长:
1、该公司此举否为非法集资?
2、是否为交齐40万保证金就不能在该楼盘购到房?
3、该公司此举是否挑乱金融秩序、购房秩序?
4、市民交诚意金 商家诚意又如何体现?万一开发商人间蒸发 市民的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怎么办?
请求各级有关部门、各级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写信人:
您好!
您于12月16日来信反映武广新都汇收取高额诚意金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发放情况,住宅用途的房屋暂时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达到开盘条件 ,同时我局工作人员也联系了开发商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并未有收取40万诚意金至公司账上,针对您反映的开发商此种行为,我局并无对其查处的法律依据。如果您确实有交认筹金至开发商账户内,请您将相关的票据提交到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楼12楼1227办公室,我局将依据你的票据再次进行核实处理。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84013200)。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12月27日
2017-12-16 23:5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