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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新政购房资格-社保

2018-5-6 2:04:43发布25次查看
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长沙923新政,非长沙户口社保24个月的购房资格问题。
岳阳人,2014年来长沙,期间因为更换工作,无法满足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之前大家也询问过类似问题,可见这种情况挺普遍。看市长邮箱后,知晓近期30个月内满足24个月社保同样有购房资格。因为没有正式文件下发,想问下这个属实吗?社保局认可吗?住建委认可吗?网签系统认可吗?
本人近期30个月内25个月有社保记录,但因期间更换工作2 次,25个月中有2个月的缴纳类型显示为:补收(正常),请问网 签系统是如何界定这种新公司第一次缴纳员工社保无法避免缴纳类 型显示为补收的?这个是系统问题,并不是923新政后通过各种途径而补交的,这2个月应该能算到正常缴纳中吧?因为政策一次比一次严,很害怕这次失去购房资格,以致于大半夜的都睡不着 在这里写邮件。(其实本人真正断工作只有3个月,但新公司一般只会在入职第二个月才缴纳社保,所以挺无力的。)
理解政府对房产限价限购,受益的也将是我们这些真正想买房 的。也正是因为这一系列的限价,我才有了买房的可能。看到之前市长邮箱里的回答,也看到各种细则的陆续出台,能感受得到
政府对我们刚需的支持和帮助。
也希望我上述的问题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谢谢!
汪伟: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923新政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您表示已知晓。
如再有疑问,请拨打请拨打84662152进行咨询。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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