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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2017年9月26日凌晨长沙福元大桥花季少女遭害惨死目击者

2018-5-5 16:58:00发布26次查看
尊敬的所有于9月26日生活在长沙市的朋友:
我们是2017年9月26日凌晨发生在长沙市福元大桥西下,行人道上的频死之少女肖路路(身份证430525199601168526,已于当天下午14时在长沙市第四医院死亡). 案发现场之一肖路路的亲人及家人。我们对于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给出的“高空坠落” 排除他杀,福元大桥西下行人道上为唯一案发现场,不予以刑事立案存在重重疑问?为了冤魂的安息,亲人心灵得到宽慰,恳请相关各级政府、人大、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督促立案侦查,还原厘清事实。作为肖路路的亲人及家人我们将相关疑点提出,希望能够有助本案侦破并得到合符案情的合理解释;并叩求寻找肖路路遇害时的目击者,当面酬谢。
案件慨况:
2017年9月25日我侄女:肖路路(身份证43052519960116xxxx). 晚上11:30左右从我家走出, 自此了无音讯,百般无奈2017年9月28日到辖区观沙岭派出所报案,结合案情巧合观沙岭派出所也接了个2017年9月26日凌晨5点过5分福元大桥底下有人发现一名女子浑身是血躺在地上后报警.6点多经120送去长沙市四医院抢救于当日下午14时宣布女孩经抢救无效死亡,从死者照片上辩认就是我的侄女!当时我还正在观沙岭派出所报案报侄女失踪时接到区号027自称招商银行催款的电话(观沙岭派出所报案胡警官暗示我按免提):电话中传来“肖路路,你是不是要等我把你送去坐牢才肯慢慢的还信用刷款…”在之前来报案的路上大概10点的样子同样接了个区号010北京的电话一陌生男子打给肖路路手机的电话:肖女士欠的款啥时还?我问什么款,对方称:4000元你忘了;马上挂掉电话。后观沙岭派出所潘自力警官跟我讲是高空坠落跳桥自杀,作为肖路路的家人我们都无法相信这是事实真相,一个才21岁涉世未深的女孩子,花样年华,与人无冤无仇,怎么就会自杀嘞?再当我们亲属看到侄女临死前的照片和死后的照片,也使我们对观沙岭派出所给出的高空坠落跳桥有深深的疑问???带着疑问我们查询小区各出口摄像头摄像自9月25日晚上11:时至9月26日上午摄像均无肖路路走出小区的记录、去福元大桥的必经路口亦未见肖路路走上桥面的影像;难道人是“飞” 到福元路桥上“跳桥自杀” 的???直觉告诉我:肖路路是被人害死的、是被凶手手段残酷之极伤害致死的!!福元桥底下好心人的报案地点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作为肖路路的家人我们疑问多多,本案也疑点多多。
初步鉴定结果:
9.28日当时潘自力警官发给我这个说是法医的鉴定结果:2017.9.26日8时30分许接观沙岭报警,在观沙岭滨江景观道东侧福元路桥下绿化带人行道上发现一名女子浑身是血躺在地上,民警赶至现场是伤者已被送至医院进行抢救。在现场行人道上伤者躺地处发现一处血泊(已干,棉签拭子),在地面发现一双女士休闲鞋,在休闲鞋底发现疑似踩踏桥梁防护栏杆上遗留的白色粉未,长沙市第四医院14时宣布死亡,ct示,颅内出血,颅底骨折,肝肺等器官挫裂伤,髋骨耻骨多处骨折,尸表检验见尸体头面部多处挫裂伤,右眼呈熊猫眼改变,四肢多处挫擦伤,结合尸表检验及医院检查分析:死者损伤外轻内重,符合高坠形成,观沙岭派出所潘自力在现场。
“符合高坠形成”的结论,疑点多多:
1、办案人员答复:现场白色休闲鞋底发现疑似踩踏桥梁护栏杆上遗留的白色粉末、符合高空坠落。仅仅只凭白色休闲鞋底发现疑似踩踏桥梁护栏杆上遗留的白色粉末,下结论高空坠落。那么高空坠落怎么会是浑身是血?且1.5米高的护栏上有攀爬的痕迹,那么不到1.6米身高的肖路路鞋面上没有粉末、青蓝色牛仔裤上没有白色粉未,确认肖路路从这个高空攀爬而坠落的依据不足,不能说服肖路路的家人。
2、从案发到有人发现报案时间不算长(小于5小时),伤者躺地处的血泊(已干,棉签拭子),地面血痕1.5米长,疑似被拖扯造成,见现场照地上的血痕疑似伤者身上的衣服揩上去的!我们怀疑福元桥底下发现肖路路躺着的地点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3、牛仔裤被脱落至脚裸处、牛皮带从钮扣处蹦断、而系皮带的腰身四周没有与皮带蹦断时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冲撞的皮带痕迹;完全可以推定皮带不是因为伤者从高空坠落而作用于腰迹蹦断的;29号潘警带我们到“现场”见行人道先是有血滴延伸于1.5米长的血痕处;疑似凶手撕扯着肖路路的皮带倒拖着到血痕处而至牛仔裤脱落至脚裸处又至皮带扯断!
4、桥底1.5米长的血痕位于桥面内侧1米许了,如果从桥上坠落还要攀爬1.5米高的护栏往下跳,理论上至少着地处应该位于桥面的外侧而非内侧,且因“跳” 那么自身重量影响着地点最少也应有一米以上,而不会在垂直角度內侧。
5、高空坠落的地面只有一个平面按伤者及死后的伤看:死者右眼出现熊猫眼外伤--完全是外力至伤、鼻梁伤口(缺了块肉、伤及真皮组织、不是表皮擦伤)右边脖子伤口(同鼻梁)、头顶偏右一个疑似三角钝器钝后导致的伤口、前额青紫、左腮青肿很大、右手有被外力锁紧而致肿的手痕、手掌及整个人背面表皮完好无擦伤、屁股皮肤青紫;如果从13.1米的高空(相当于四层楼的楼顶)坠落、桥底又都是硬水泥瓷砖地面;这样坠落个90斤的人体接触地面的部位会是个什么伤情?!肖路路没有一个这样符合高坠着地的部位伤情!
6、10.10日,在以观沙岭派出所为代表的家属答复会上,蔡姓法医(这个高空坠落结论是他作的)说是依照书本知识又是在桥底下发现的伤者断定为“高空坠落”,但问他能否根据伤情断定身体哪个部位着地的,他说断不出。但不立案。
7、10.19日派出所给我们的第二次答复还是不立案(说是找不到他杀的证据)!说不是案子!当然上边的公安也不可能破案!作为一名退役军人的父亲~保家卫国我誓死不辞!而对于女儿的惨死我就只能怆天呼地了?!
8、请看看四医院抢救的死亡记录吧伤有多恶劣、并且从报案者到护送者到抢救者个个都说伤者严重讲不出话!可在家属答复会上的民警还振振有词说:现场1.5米长的血痕是伤者自己爬行揩的且爬行中把弹力牛仔裤也脱落至脚祼处;更有甚者办案民警第一次给我们的监定结果及家属答复会时只是说现场白色休闲鞋底发现疑似踩踏桥梁防护栏杆上遗留的白色粉末、且9.28日下午潘自力把休闲鞋交给我们时也只指着鞋底说是疑似有、当时我与我姐就反问说那鞋底是有摩损看起来似白色但不是粉末、蓝色鞋面上却没一点疑似白色粉末潘也没提起;但第二次答复会就牵强附会的说鞋面、牛仔裤档有疑似白色粉末。这让我们对公安的某些办案人的立场存有疑惑.
9、在我们与岳麓公安分局负责监控的宋技术的配合下:查到9.26日凌晨3:03时在银盆北路与景观路西南角人行道处的监控看到疑似肖路路的走动踪影、但这里离福元大桥少说也有2里路远.我10月20号再次实地找查到从最后一个监控看到的踪影沿景观路走去福元大桥必经之路的有三个监控点有摄像头,发微信给岳麓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胡副大队长~希望能对还原惨案真相有用。经我一再追问、胡副大队长说这三个监控没有查到肖路路走过去的踪影、那么肖路路就在离福元大桥2里路远的路途中消失了!!所以不能因为伤体在桥底下找不到他杀证据就推断为肖路路在此坠桥!桥上监控及桥周围监控都没有记录到肖路路走动的踪影及跳桥影像!就不能确定肖路路跳桥!
10、10.22日凌晨3点左右我自身体验从银盆北路与景观路西南角人行道监控处游走至福元大桥底下、看是否有类似的歹徒出现;沿途有30多辆渣土车经过(据桥底下131公交车站值夜班的吴某讲:一直以来从晚上12点始就有渣土车沿路开过去)、3点多也有环保洒水车来回经过;离福元大桥2里处是个老朱家夜宵店通宵营业(说是开到国庆前就放假了、要明年才开门),离福元大桥100米远处右边是个越野车基地、左边是个公用停车场;离桥底血痕10米许处是个公用厕所、桥底下就是131与306次公交车停站点;据131次公交车值夜班的吴某某讲大约两个月前在这个公用厕所里还有个人命案~一个男人死在厕所里、说也是定的自杀。
11、监控里看肖路路走的路线一直都是人行道、斑马线并且还是走行人道里路灯亮的一边、根本不似想自尽而思维混乱的在马路上横冲直闯的样子;还有根据肖路路近一个月的上班做息时间是:下午4点至凌晨2点半是上班时间~人体生物钟上凌晨是睡不着的时刻、再有信用卡催款给她的思想压力驱使她出去走走很正常,并且这段路以前我们也散步时走过她熟悉、从福元大桥再到我俩上班地就不远了;路路晚上11:30出门、为的是睡不着散散心缓解压力、因又没有我房门的钥匙、深更半夜又不好敲门以影响临里,干脆沿景观路走一趟再回来经我们一起上班的地方好与我一同回家;所以不能说晚上在那里走就有自杀的动机!
再者,肖路路与她情同母女的俩个姑姑及从几个月就开始带大她的奶奶住在一起、因为银行催款的事路路的大姑几次开导说:路路你的贷款是怎么回事的、讲清楚了我帮你还就等于是打牌输掉了、你吸取经验教训以后不去贷就是了,路路说没关系她自己会还;而且她也有自己觉得还轻松的工作、真要有自尽的念头难道她就不会留下一点遗言吗?所以她根本就没有自杀的外在因素和思想准备!
她是走在公用停车场附近给歹徒控制了?或者在桥底下给起歹意的流氓制住了?然后报案的好心人两人是1、2点就在福元桥底下300米远的河道钓鱼、他俩的摩托车也就停在桥底血痕的对面十米远的地方、然后侵犯未遂见有人来怕发现再杀人灭口?给任何一个有点常识的人一看就知这身上的伤极象是被打的、不符合高空坠落!
12、10月20号11点许我打电话给好心报案人高某某、高某妈接的电话、说高某要晚上5点才回、叫我5点再打;22号晚上6点许我打电话给高某约他见面以深表感谢,但高某说他已回老家怀化、要明年三四月份才可能来长沙;只好电话里问、高说受伤女孩脸部全被头发遮住、看不清脸面、也说不出话;而一路走过去的侄女头发是后捒着马尾巴的啊,这凌乱的头发又是怎样被形成的?
13、四医院抢救的医师都讲肖路路无法讲出话来,也怀疑可能是被打了抛在桥下的?湘雅附三跟随120车抢救的医生说:在桥底下见到地面躺着的女孩是牛仔裤被人退至脚裸处、只看到穿的三角短裤、身上的衣服很脏感觉被人打了、衣物上到处都是黄泥巴、一直讲不出话、只能呻出嗯的音符;头顶伤口的血都结成很多的血疙瘩~受伤都蛮久了;这一身的黄泥巴又是从何而来?桥下血痕的现场是整洁的硬水泥瓷砖地!怎么解释从桥上坠下来衣服很脏到处都是黄泥巴呢?
14、四医院抢救的死亡记录:腹部外伤:脾破裂、肝挫裂伤、肾挫裂伤、头顶外伤、右额骨骨折、右眼匡骨折、右颧骨骨折、右蝶骨骨折、胸部外伤、右侧多发肋骨骨折、骨盆骨折、多发软组织挫伤;左侧髋臼前缘及左侧耻骨骨折、胸部损伤、肺挫伤…腹腔脏器破裂出血…如果是高坠为什么最怕受伤、摔断、摔骨折的手和脚没一个摔断或骨折的迹象???!难道这个做高坠结论的所谓法医是用脚趾在思考的??!!更不想听到公安某些人一提起这样的法医就说是专家什么的都以他说的为准! 右眼匡都被打的骨折而后右眼成熊猫眼改变了~你蔡姓法医还敢说熊猫眼是内出血充血形成??10.10日派出所代表给家属答复会时推猜说是高空坠落盆骨着地、10.19日第二次家属答应复会上说是高空坠落右侧着地;如果右侧着地、这个腹部伤怎么解释?左侧髋臼前缘及左侧耻骨骨折又怎么解释??左腮青肿很大、鼻梁伤口、脖子伤口、头顶伤口…又怎么解释??右手、右脚没有骨折或摔断~难道坠落时肖路路会象神仙般把右手右脚隐藏起来?!
15、我们这些天来一直在福元大桥附近沿途察看、推敲、也想爆了头、并根据伤势斟酌推理:肖路路遇到车祸的可能性很大~她走在马路边时碰到迎面开来的(渣土车?越野车?小车?摩托车?)且车速挺猛:a、头顶伤口形成~头偏右顶上车身某凸出部件、或者肇事者事后用钝器杀人灭口;b、鼻梁&右脖子伤口形成~车身某凸出(似刀)刮过;c、腹部伤口形成~皮带口挂在车身某凸出部件上当场蹦断;d、右侧伤势很重~偏右侧被车碰撞~肋骨折断、内脏挫裂伤;e、左侧髋骨、耻骨骨折、左腮青肿很大形成~被车迎面偏右碰撞后反冲左侧着地;衣服上多处黄泥巴~肇事车可能是车身有黄泥巴的车~然后肇事者为隐盖事实真相~转移伤体并制造假象逃逸
16、最后一个监控里看到路路走动的踪迹是3:03时、然而离福元大桥还有2里路远的途中消失;5点多一点随120救护车抢救医生看到的路路“头顶伤口的血都成很多的血疙瘩了~受伤都蛮久了”~那么肖路路就在3点多消失的路途遇害了?~恳请公安尽力排查3:03时至5:05时这一时间段和自最后一个监控里看到人影至福元大桥底下这路段里进出的行人、车辆!!砸锅卖铁、卖血补偿我们也愿意献出作为给公安破案带来的开支损耗!!
17、肖路路是如何到达福元路大桥桥面的?肖路路所居住的小区离福元路大桥桥面至少有3公里。是挟持或丟弃疑点多多。
综上所述:以上种种迹象表明,肖路路是给凶手害死的、手段残忍之极!福元大桥底下躺着地点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亲人的呼声:作为退役军人的我保家卫国誓死不辞、对于女儿的惨死我怆天悲地跪求案件目击者伸张正义并叩求人民公安还原女儿惨死真相!逝者瞑目!生者安宁!再次恳请相关各级政府、人大、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督促立案侦查。
叩谢!
遇害人肖路路的亲属代表:
肖国佐(父亲):13973929220
在法治社会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情况存在,人命关天,竟然得不到重视,亲人得有多痛!警方应该有所行动,追查凶手,不能让这种犯罪分子继续为非作歹!
2017-11-06 10: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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