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长沙县政务中心长沙银行上班。2017年9月30日下午两点按规定将电动车停至指定停车位(图书馆停车场),下班六点十分准备下班回家,发现电动车被盗。立马联系政务中心保安,调查监控。却被告知,监控没有,丢失了财务他们也不负责。
报警后,警察明确表示,需要有监控才能帮助追回财务,可是我反复联系物业负责人将近一个月,却始终没办法查到监控,得不到帮助。
我投诉,为何一个政务中心的监控是形同虚设的?为何遵守规矩停放电动车,却被告知他们不负责?
现在是2017年10月25日,我明白电动车追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可我依然气愤,我要的是一个回复,一个保障。而不是一拖再拖,推卸责任!政务大厅写着为人民服务,但是,政务中心称这个问题解决不了,把人踢皮球一样。请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理由!
太推脱了
已处理
长沙县政务中心领导处理非常满意 表示感谢!
2017-10-26 14:5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