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需经过业主大会决定。融圣国际小区开发商,采取前天晚上张贴通知,第二天涨价方式,直接将停车费从270/月涨到600/月,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也没有提前公示,侵害业主权益,请政府监管部门介入责令其停止单方面涨价行为。
网友“强哥168”: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小区停车费收取情况。经查证,该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其地下停车位分为两层,按其性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人防车位,一部分为有产权的车位,产权所有人为开发商。此次上涨停车收费价格是开发商的要求,物业公司代理开发商对地下停车位的收费进行管理。8月1日以前,该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为:月租270元/月,临时停车1小时内免费,1至6小时收5元,6至12小时收10元,12至18小时收15元,18至24小时收20元。
2.相关依据。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3.处理结果。经咨询长沙市发改委价格调控处,对于地下停车位的租赁价格进行上涨,无论是否取得产权证明,都要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租赁价格。8月10日,区发改局联合区城乡建设局、左家塘街道办事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约谈了开发商负责人,告知其单方面将地下停车位的租赁价格从27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的行为,已违反了长沙市停车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并要求立刻纠正单方面的涨价行为。开发商负责人承诺,不再对停车费的月租价格进行上涨,同时停止办理月租卡,小区的停车收费按现有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执行。我们将督促区发改局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情况,确保不再发生单方面涨价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与监督!
2017年8月28日
2017-08-01 11:2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