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长沙县星沙开元路17号开源鑫城大酒店的部分业主(房产证、国土证两证齐全),我们于2006年6月份至2007年12月份期间,分别与湖南开源鑫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开源酒店)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所有业主同意将自己位于开源路17号开源鑫楼的房屋交付与开源酒店经营使用。合作期限10年,从200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17日止,合作期间,开源酒店以该客户每月营业收入的50%作为乙方的投资回报,并自愿承担我们业主每月1380元的保底回报风险,如该客房每月营业收入低于1380元的两倍(2760元),开源酒店则按1380元的固定回报给业主,高于1380元的两倍(2760元)酒店方即按营业收入的50%回报给业主。从2013年开始,开源酒店就开始拖欠业主每月应得的保底回报,有的业主甚至二至三年都未拿到一份钱的回报,之前约定每月高于1380元的两倍按营业收入的五五分成的承诺从来就没有兑现过。我们每次去讨要回报,总是以生意不好为由,拒绝我们的请求。我们提出要看每月的开房流水,开源酒店的工作人员也总是以种种借口和理由进行搪塞,致使我们无法查看开房记录。几年下来,所有业主是叫苦不迭,讨要回报的艰辛之路更是苦不堪言。大部份业主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哪里经得起开源酒店的如此折腾,甚至有些业主家中的老人生病过世,想向开源酒店要点保底回报解燃眉之急,都无法达成心愿。在这种焦急等待中,所有的业主对开源酒店的违约行为是敢怒不敢言。无可奈何,只能盼望着合同早点到期,我们能收回自己的房子,发誓不想再与开源酒店这种不讲诚信的企业继续合作。
从2009年7月开始,开源酒店还从我们保底回报中扣除88.8元/月交纳营业税,开源酒店有近400间房,每间每月88.8元,那一年下来近426240元的税费,现过去8年半,总计税费3623040元,可我们不明白的是,合作协议里并没有说明要由我们业主交纳营业税,根据我国税法,我们做为投资方也不用交纳营业税。我们拿身份证到税务局去查询,这么多年,开源酒店并没有帮我们交纳任何一分钱税。试问开源酒店帮我们代扣代缴的税钱到那里去了?肯请领导督促税务机关查证此笔税费的去向,让我们老百姓明明白白的交税。
2017年10月9日,有部分业主,找到开源酒店的财务负责人讨要所欠近三年的保底回报,遭到开源酒店工作人员(是否有黑恶势力,有待考证)的围攻,致使多名业主受伤(有视频为证),派出所也有出警记录,开源酒店对受伤业主不理不睬,对打人者姑且养奸,毫无惩处!
在10月9日至合同到期之前业主曾经给开源去了两次要求他们进行清算及做好腾房准备的函,开源对此置之不理,基于这种情况我们将近百位业主不再愿意与酒店方续签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也就是2017年12月18日便来到酒店大堂,想找酒店的负责人出面协商收房事宜,递送腾房通知书,酒店方无人受理此事,并找来多人围攻业主,导致多名业主受伤,目前有一人伤势过重住院住疗,12月18日的经视、都市频道、潇湘晨报等媒体的记者以及现场公安都目堵了开源酒店工作人员殴打业主的残爆行为。可怜我们都是手无寸铁的普通老百姓,大部份都上了年纪,只能抱着头颅四处躲避他们的拳头,我们何罪之有?合作协议已到期十几天了,开源酒店还强占着我们的房产,照常营业,我们只想收回自己的房子,拿回自己应得的回报,我们的要求是:
第一:严惩打人凶手,赔偿受伤业主的损失。
第二:合同已经到期,要求酒店方无条件退还房屋。
第三:要求酒店方将所欠的全部保底回报无条件支付给我们。
第四:要求酒店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我们延迟付款的滞纳金。
第五:要求酒店交出以业主的名义每月代扣代缴所得税的税务发票。
第六:要求酒店交出十年来每间客房的开房流水。
酒店方在部分业主的合作协议中标明酒店方拥有业主房产的永久使用经营权,并以此为要挟,是缺乏法律依据的。我们的房产是私有财产,受法律的保护,合同到期,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理应归业主所有。
2017年12月18日开源酒店殴打业主的残爆行为,12月29日长沙县星沙派出所对双方进行调解,可是开源酒店没有派出一人来参加调解,开源酒店无视法律,无视公安,无视政府。做为我们这些老实巴交的老百姓,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以上所述真实可信,喻局长,我们业主始终想不明白,一个酒店何以如此嚣张,如此罔顾法律,是谁给了开源酒店这样的气势,强占我们房产,还打伤我们部分业主,省政协委员罗可大和市政协委员李娜做为开源酒店的董事长和法人,对此事不闻不问,带头强占我们房产,已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象这种人应该清理出政协队伍。请求政府帮助我们收回房屋,为我们做主!
特此报告
坚持就是胜利
2018-01-11 23:3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