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沙县开元鑫阁的业主,我家的房子漏水几年了,一直找物业,物业说是外墙漏水,必须动用维修基金来维修,但因为我们所住的楼层有十几户业主没有交维修基金,我们多次一起去房管居办理相关启动手续都未果,我想问问高傲的政府部门,一、当初别人不交维修基金,你凭什么办理相关房产手续?
二、我们交了维修基金的房屋出现问题,你凭什么不能让我们动用自己的维修基金?
三、这是你政府不作为遗留下来的问题,凭什么让我们买单?
四、现在我那厨房里因漏水造成天花板掉落,如果哪一天砸着人了,谁来负责?
五、民生问题民生问题,民不聊生了,你政府拿着我们的纳税钱就是办公室里喝茶聊天的么?
《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费用从业主分户账中列支。业主分户账面余额不足以支付分摊费用的,由该业主补足。
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费用由该业主直接支付。
根据《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
综上所述:个别业主未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并不影响专项维修资金的提取;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费用由该业主直接支付。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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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们补交啊
2017-06-02 10:1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