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属湖南长沙上的大学,因为当时毕业时没有找到工作,档案和户口均托管在湖南省人才,现工作地点在湖南省以外地区,已在外地安家,多次咨询后把户口准迁证办好,这次让女朋友回长沙特意去迁移户口,但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户口迁移必须是本人或是直系亲属,现在是简捷的时代,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要给群众加一条这样的硬性规定呢,大学毕业找工作就不容易,上班又特别辛苦并不自由,工作人员说防止是逃犯,请问我准迁证是在公安机关开具的,如果是逃犯也应该是开不到准迁证的吧,我建议,本人手握有效证件,自拍一个相片证明是本人授权迁移户口,派出所工作人员也说不行,请问增加这么一条必须本人迁移户口的规定,是为了防什么,这是让群众百姓多跑路,这种规定烦请市长能够仔细斟酌,把这条不合理的规定取消,在迁移户口的时候,我能理解公安机关这种神圣的地方多点条条框框,但是我希望能够灵活处理,现在网络这么发达,迁移户口的时候,可以微信视频持有效证件。谢谢
伍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户口问题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给出以下答复:
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业务可以书面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还应当提交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书、代办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户主指申请人所在户户主或拟落户地户主,但不能为集体户户主。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担任被委托人。
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7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