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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长沙人才档案无组织肯接收

2018-5-4 3:43:23发布54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2011年毕业硕士研究生,目前在长沙从事环保工作并且去年已经将户口迁至雨花区洞井派出所,由于一直就职于民营企业,所以档案一直在原来工作单位河南能源化工集团,2017年11月本人想把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转到长沙来,但是去了长沙市人才市场和高新区人才市场都明确表示必须通过国家机要局寄来的档案才接收,因为原来单位是国有企业但是已经多次合并更名,现在并没有机要文件邮寄权限,无法将档案通过机要邮寄,所有离职员工档案都是密封后自己提走或者快递走,经多次咨询长沙各大人才市场,都说这种方式无法接收,相信像我这样的还有很多人,目前国内像成都、武汉的人才市场都已经变通的可以接收ems的人事档案,之前的国家机要邮寄已经过时了很多人包括企业人事工作人员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国家机要,本人一心想在长沙发展,能够为长沙的发展做出一份贡献,即便没有通过国家机要只要档案密封好没有开封直接由原单位通过ems邮寄不可以吗?请市长能够为我们这个群体发声,能不能更改原来的档案接收条例,使我们能够更好更安心的在大长沙工作,发展!
郑万兰:
您好,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我中心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档案转递工作。
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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