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 急 求 援 信
各级领导、媒体、社交网站:
本人姓名邓敬双,女,36岁,中共党员,现为长沙市青年联合会会员、长沙县工商联执委、长沙县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长沙县摄影协会秘书长。
2015年下半年,在李文亮的诱骗下进入城市环卫清扫行业,并作为两名股东之一,按照30%的比例出资成立湖南家园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由于本人对环卫行业一无所知,只有听任李文亮(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号:430521197603254***)指挥。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发现李为获取环卫清扫项目的中标权,大量伪造营业执照、机关证件、机关公章、荣誉证书、牌匾、公司业绩,套取合同等,与业主内部人员勾结,进行围标、挂靠,大肆进行各种非法活动,并骗取了高达1400余万元的环卫清扫政府服务项目合同。
通过进一步观察发现,李文亮曾在深圳犯有偷漏税收前科,他专以巧言诡计引诱投资者上当,诈骗投资巨款(骗得宋龙180万元,夏晓光200余万元),以非法经营手段(收入不入账、销毁账目、虚报费用、转移资产、贪污挪用、偷漏税收)攫取公司利益,以其亲属等既得利益者为帮凶,威胁恐吓投资人和业主,横行湖南、贵州、江西长达五年之久,投资人和业主屈于李文亮的淫威,忍气吞声,畏之如虎,犯罪团伙气焰益发嚣张。
在本人指出李文亮的不法行为并与之作坚决斗争的情形下,他又故伎重演,使本人面临投资回报无望、血本无归、本人及家人生命财产安全时刻有累卵之危。
见此,本人犹疑再三后,于2017年5月22日将李文亮犯罪事实以文本形式举报于开福区经侦大队(齐力警官收卷),但不知何故,经侦大队不予立案,对公民生死漠然处之,使犯罪分子得以逍遥法外,使我等守法公民因报案得不到保护反而时刻可能受到犯罪分子报复,如羔羊入狼群的险恶境地,惶惶不可终日。2017年6月2日最新线报,李文亮勾结黑恶势力“邵阳帮”欲对本人大开杀戒,本人及家人随时有生命危险。
悸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蔽,团伙势力强大,行为十分猖獗,且与黑恶势力长期勾结,本人作为一个小女子出于万千无奈,只得请求组织、政府、媒体及时伸出援助之手,解小民倒悬之急,惶恐之至,不胜感念。
再拜!
(后附举报信)
求助及举报人:邓敬双 电话:18974902415
2017年6月3日
2017年6月1日,长沙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对湖南家园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伪造营业执照、不法登记等行为进行立案。
6月5号,长沙市工商局通知湖南家园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文亮前往该局进行质询并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同时催请公司股东邓敬双和湖南家园环境公司大股东夏晓光进一步提供申诉材料。
声 明
湖南家园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文亮(身份证号430521197603254757)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财权独揽,2017年5月8日擅自篡改公司账户密码,逃避财务监督,未经股东一致同意随意任用亲信,武力威逼股东退股。按照《公司法》《会计法》等法律规定,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均由李文亮承担,概与本股东无关,自5月8日后产生的一切支出本人概不承认。
特此郑重声明!
湖南家园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股东 邓敬双
2017年6月14日
6月15日下午,长沙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就邓敬双举报的湖南家园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文亮伪造工商营业执照行为进行为时三个多小时的问询,邓一一如实回答了工商执法人员的问题,并在每一页记录上签上姓名。
股东邓敬双要求退股的声明函
湖南家园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鉴于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管理混乱、运营无序、有章不循,表现为:
一、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对现状和未来发展召开股东大会、从未就公司组成及组织架构进行认真讨论,董事会确立议事制度有章不依、有章不行、形同虚设。
二、公司财务混乱。一年多来,即无稳定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又缺乏清晰透明的财务制度和账目公布程序,仅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8日极短时间内实行过财务双控,其它时间都由李文亮一人把持,名为公司,实为私司,公司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全为乱账。
三、法人代表私用亲属和亲信。未经股东讨论和同意,独断独行,私自决定公司人员任用,重用其亲属。
四、分公司经营混乱。分公司经理魏浩依仗大股东李文亮为其亲属之势力,目无其它股东,挑拨员工和本股东关系,暴力威胁本股东,散布谣言,破坏分公司正常运营秩序(弃用钉钉管理系统)。
五、公司新股东增资去向不明。已知新股东周资湘投入资金40万左右,阳军股入5万元,魏浩投入5万元均被李文亮一手掌握,这些钱到哪里去了?作了什么用?进了什么人的口袋,本股东一概不知。公司已知收入和其它款项不知所由,不知所踪!
六、公司成立以来,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股东未分得一分红利。
七、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公司筹备注册以来,拒不支付本股东工资(仅支付过1500元车补),拒不报销本股东出差、办公费用,李文亮违背2017年5月达成的口头协议(5月1日开始两股东各自开展业务,各自支付保证金、各自收取服务费)克扣本股东保证金5万元和服务费4万元。
八、强行驱赶本股东。5月24日,由李文亮授意,魏浩实施,将本股东办公电脑等用品搬离公司。
本股东遂决定退出这种所谓“公司”。
九、借故剥脱本股东财经管理权。李文亮继5月8日私自篡改湖南家园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的账户密码后,7月26日又伙同魏浩篡改隆回分公司账户密码。
股东:邓敬双
2017年7月10日
2017-06-03 20: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