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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动物及鲜肉检疫证

2018-5-3 15:47:44发布353次查看
您好!
本人在长沙市区内从事个体经营,主要销售各类鲜肉(如特种养殖的豪猪肉、野猪肉、梅花鹿及家养黄牛肉、香猪等),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常需要通过航空运输及顺丰快递、中铁快运向湖南省以外的地区发货,但上述单位均表示,发货时需要向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承运。对此,本人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弄清楚,烦请详细解答为感!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需要到哪里去办,具体位置在哪里?相关单位电话是多少?
2、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本人需要提供一些什么材料?
3、本人所经销的特种养殖的豪猪、野猪、梅花鹿鲜肉等(其养殖产地不在长沙)能够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吗?
4、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需要收费吗?需要的话具体如何收取?
胡先生
2017年10月11日
胡宁波先生: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动物检疫属于国家行政许可,是依货主申报而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定,动物检疫分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两类。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立的动物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申报后,派出官方兽医依据相关动物产地、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货主应当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营和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
一、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办理地点和电话的问题
货主应当向动物及动物产品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依法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相关检疫申报信息可以咨询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长沙市动物检疫申报点信息,可以在“长沙兽医网”(网址http://www.cssyw.gov.cn/)查询,电话号码:0731-88905389。
二、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本人需要提供一些什么材料?
产地检疫申报受理条件为:1、提供非封锁疫区养殖场(小区、户)档案。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3、农业部规定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4、养殖场(小区、户)的养殖档案等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5、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
屠宰检疫申报受理条件为:1、货主提交合法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于屠宰前6小时进行申报检疫。2、畜禽佩戴农业部规定的畜禽标识。3、提供非封锁疫区证明。4、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
三、关于本人所经销的特种养殖的豪猪、野猪、梅花鹿鲜肉等(其养殖产地不在长沙)能够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问题
您养殖的豪猪、野猪、梅花鹿等属于野生动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先取得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的驯养许可证或者狩猎许可证,方可到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依法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厂、点)屠宰,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产品,方可上市经营。
四、关于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收费的问题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规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谢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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