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上午好,本人是长沙县拆迁户户主,现有关购房套数及购房券套现问题需请领导组帮忙解决。
一,关于被征收人购房套数问题,农村的房屋于2016年12月份签订的拆迁协议,征收前本人配偶于长沙市内2006年购有一套住房,现为了改善住房条件,准备再着手买一套房子,基于923政策以家庭为单位我知道我还有二套房指标,针对于923政策中(第三条,关于被征收人的购房套数问题,在限购区域内,被征收人原房屋被征收,可以在签订征收协议后一年内,凭长沙市征收办已备案的拆迁协议向长沙市房屋交易中心申请按征收套数购买商品住房。)如按这条,长沙县拆迁户能否购买多套住房?(市内有房不动产证超过三年,方可购二套房)(被征收人按购房套数申请购房指标)
二,关于购房券套现问题:长沙县购房券套现要求,只要名下有房产的,可以套现,由于本人房产在市内,长沙县政务中心要求套现的话,把户口迁至市内房屋所在小区,可问题是,我们长沙县拆迁收的是房屋,农田又没征收,怎么能把户口迁入市内呢?
从长沙三月份限购政策开始,长沙区域内,开盘的楼盘少之又少,就算有楼盘开盘,也是几秒就售馨,让我们这等普通百姓怎么买得到?关于923政策出台,觉得未起到针对性作用,例如,长沙市,长沙县,浏阳,宁乡,望城各地征收标准都不相同,像我们长沙县是农村房屋被征收的,怎么按长沙市出台的923执行呢?我一直在打长沙市住建委的电话54662717,要么打不通,要么就是无法回答我这个问题,另一个长沙县住管局8498310回复我,市级未下达通知给县级,他们也不知道,这个923政策对于长沙县征收户如何界定,又例如:长沙市内房管局只认不动产证,我们长沙县被征收的只有征收腾地通知书(等同于征收协议)不认同的话我们又应该如何应对呢?
写信人:
您好!
您于10月13日来信咨询购房政策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今天上午已与您电话联系,就您想咨询的部分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您已表示理解,关于“9.23”限购政策文件是由市住建委制定,我县负责执行和落实,如还有疑问可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84662152。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84013200)。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住房保障局
2017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