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位于长沙县星沙镇二区金茂路社区居委会前栋中间移动营业厅隔壁的饭店,以及其对面的“福临“餐馆,该两家饭店自2年前营业开始,均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一直未采取任何油烟排放措施,视国家法律于不顾,直接向外排放,且每天炒菜声持续至凌晨2-3点,造成隔壁经营户及楼上居民长期饱受油烟熏陶和噪音之苦,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附近居民每次电话投诉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后只是口头要求饭店进行整改,便匆匆离开。既未拍照取证、下达整改书,又未跟踪监督和反馈落实。对于如此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却不以居民反映的问题为中心,执法工作流于形式,导致该问题存在多年未果,难道这不是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失职吗?难道真要让政府花巨资进行的老城改造成果付诸东流、浪费每个纳税人的钱吗?习总书记说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化排污者和监管部门责任。请相关部门领导彻查此事件,并追究办件人的行政执法监管失职责任,还居民一片洁净的环境。
投诉人:张国兵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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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于2017年12月4日关于“:二区饭店直排油烟多年,居民多次投诉未见整改”的来信我们已阅办,关于您来信中提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置,现回复如下:
经查:二区金茂路社区居委会前栋中间移动营业厅隔壁有一家早餐店及对面有一家福临餐馆,现场检查门店相关执照,两家门店均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等有关证件的办理,不存在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两家门店前期产生过的违规现象我局都有安排了执法人员上门对门店的违规现象进行了规范和整治,并对门店的违规现象已拍照取证和下达了执法文书,在后续的巡查过程中也一直对该区域的门店进行跟踪监督和调查落实。
现二区所有楼栋和门店都在进行旧城改造工程,完善各门店经营类型的设施,前期所设置的油烟管道和设施将要进行更换和整改,对于投诉人反映的门店现已安装了油烟排放和油烟净化装置,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会进一步的完善,我局在后续的巡查过程中也会加强督促。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2017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