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领导您好,而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之前有写过市长信箱关于长沙本地户口未婚成年购房事宜。住建委回复只要我能单独分户就有购房资格,于是我想尽各种办法分户,但现实是人才落户,落集体户,投靠亲友落户等等都不适用于长沙本地户口。最近有消息说本地户口未婚的可以通过毕业生就业落户,我写了市长信箱询问公安局的回复说是可以的,但是今天去单位所在地的岳麓区天顶派出所办理落户却被拒绝说他们不知道此政策,说大专文凭不可以。我说市长信箱回复是可以的给他们也不看,我说我也接到公安局电话说可以,他们也不认。拨打公安局公布的因为拒绝办理落户的投诉电话打了10几个都没人接。所有的咨询投诉电话基本形同虚设。
这么多长沙未婚成年人,我们也不想吃饱撑的去为了购买一套房把户口迁来迁去,为了获得一个刚需的资格,不知道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房子定金首付都交了,没人能理解我们这种刚需族心急如焚的心情。住建委每天的回复就是在研究处理中请耐心等候,可是开发商不等我们,房子不等我们啊。每天这么多本地未婚成年写信投诉,政府难道不应该重视这个问题并马上出台补充方案吗?!
由于实在打不通电话,也奈于没有渠道解决问题,所以再次用最古老且有效的写信方式反映问题,希望公安局能回复我到底分户事宜该怎么处理,不要每个部门都在踢皮球,更希望政府能马上出台政策给我们本地未婚成年人一个应有的购房资格!
网友“整个人都不好了”: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现答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16 71号关于毕业生就业落户
登记条件: 高校职院学生毕业后,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含创业地)。
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
三、毕业证;
四、就业报到证或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
五、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要求办理户口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落户在自有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凭证材料;
2.落户在亲友户口处的,需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友(须为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同意其迁入本户的书面意见。同时,如需在户口簿内明确登记相关亲属关系,而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没有相关信息登记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3.落户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的,需提交公房租赁凭证材料或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协议,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同意其迁入该房屋地址的书面意见;
4.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需单位介绍信或同意接收其户口迁入的书面意见;
5.落户在本地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同意接收其户口迁入的书面意见;
6.无处挂靠户口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六、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申请人: 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也可以书面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办理程序 :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已电话联系当事人,问题已解决,谢谢,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2290001。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7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