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到公司集体户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落户到租房当地派出所公共集体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您好:
您的邮件已收悉,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并无直接落户单位集体户口和公安派出所的公共集体户这样的政策,所有可以落户在这两个地方的政策都是在符合了相关政策后才能选择落户在此,例如务工人员落户,它的登记条件是: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以下简称“长沙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满足了这样的登记条件后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单位出具同意接收的同意意见就能落户在单位集体户上,另外无处挂靠户口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或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