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3月20日在市长信箱提出建议:宁乡市农村请客之风越演越烈,婚丧嫁娶、盖房子、迁新居、升学入伍、过生日等事无巨细都要大宴宾客,十里八乡都要参加,都要随礼,至少150元一家起价,往往同一天内要参加四五家,不去又面子上过不去。农村办客你来我往,互相攀比、奢侈浪费更是让人叫苦连天。村里三天两头办客,出去打工打不成,收入少了,支出多了,人情债成了一个巨大负担。按照脱贫标准人均年收入三千多元,有乡亲收入低的一年礼金可以脱富返贫。请求政府按2018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整顿乡风,限制不必要的宴请。
贵部回复如下:“孙敏芳”网友,你提出的农村宴席问题,我们与宁乡市组织部、文明办等单位进行了沟通和研究。宁乡市曾在2016年以组织部、文明办的名义联合发文,规范农村红白喜事等宴请事宜,并进行了试点工作(在大成桥等乡镇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因移风易俗的难度,效果并不理想。且农村宴请事属私人权利范畴,无法以公权力的形式强行剥夺,必须通过文明程度的增进,才能逐步改善。
因信箱没有反馈功能,事情没有得到解决,想进一步与贵部沟通。1.贵单位虽然作过努力,但是是2106年时候进行的,收件后并未采取针对性措施,不能因为有问题、有困难,就不去解决,将问题留置不管;2.贵部说“农村宴请事属私人权利范畴,无法以公权力的形式强行剥夺,必须通过文明程度的增进,才能逐步改善。”此回答存在两个问题:一、中央文件领会不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1月2日)五、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二、农村宴请是私人权利范畴,不能以公权形式强行剥夺,但是可以开展宣传、开展科普工作,开展劝导工作,我代表当地百姓反映情况,那就说明当地百姓有这方面的呼声,会支持政府的倡导。 贵单位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还没有充分领会到中央精神,没有行动起来,为国家农村振兴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该对工作方法进行改进。
“孙敏芳”:谢谢您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