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自从8.21长沙市开通了人才新政落户的政策后,本人作为一名本科毕业生,8月30日通过人才新政将户口落户在朋友家,目前状况是已婚(户口本上为未婚),之前通过咨询贵中心,
得到的答复是:根据您所述情况,落户时间在8月21日-9月22日之间的话,如果您是单身申请购房,限购一套;如果您是已婚,可与配偶一起共同申请购买首套房,待首套房满3年后,可购买二套商品住房。
我还有个疑问:我和配偶一起共同申请购买首套房,是不是要求配偶也必须是长沙户口?对于夫妻共同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能否说明一下?谢谢!
王珩: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923新政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您表示已知晓。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