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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地务工人员的落户问题

2018-5-1 16:34:09发布53次查看
市长您好: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退伍后一直在湖南龙骧巴士工作,属于合同制,工作快满8年了。
现已离异,名下无房产,无子女,本人急需购买一套住房,可是外地户口的未婚人士不属于首套刚需政策内。工作单位不接受落户,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外地务工人员的落户问题?
急切望回复!多谢!
桂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户口问题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给出以下答复:
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务工人员落户登记条件: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以下简称“长沙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申报材料有:户口页、长沙用人单位跟您签订的劳动合同、长沙用人单位给您缴纳的满一年的社保凭证材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前往单位注册地辖区的公安派出所办理。
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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