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15年从中南大学毕业,全日制本科,不是湖南的户口,毕业之后就一直在长沙工作,从去年9月份开始买社保,期间没有间断,人才政策之后,本人与8月底认购建发中央悦府一套售房,并在8月底已经缴纳首付款46w,(银行转账时间可以查)并已经跟银行相关负责人签订了购房贷款合同,9月22日查询,本人的社保8,9月份显示为未交费,实交才11个月,网签资格审查被驳回,923政策之后,9月25日,本人的社保8,9月份才显示为已缴费,实交13个月,没有显示补缴,都是正常缴费。9月27日重新录网签资料已经因不符合923不能通过,923政策之前本人已经实际符合人才政策,但是因为社保数据显示的滞后性,本人丧失了在长沙购买首套房的规则。希望政府能从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实情处理这个案例。
朱晨进: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923新政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您表示已知晓。
如再有疑问,请拨打84662152进行咨询。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