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政府领导:
我是天心区大托街道村民,近几年政府给大托街道四个村给配置了篮球场,但是建设球场的标准实在是太低,就是一块水泥地和两个篮球架。边线、端线、中圈、三分投球区、限制区、罚球线、罚球区、四个场地都不一样,尺寸不符、弧形不圆,甚至极个别几个球场连线都看不见了。露天场地,夏天怕晒,雨天不能打,连灯都没有配置,严重限制了村民娱乐时间!尤其是场地质地太差,水泥地而且水泥地都建设初期就被烧坏,晴天打球飞尘严重干扰打球,场地太过溜滑给球员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篮球是一种高强度、高运动性运动,这种质地根本无法打球,所以建设至今在球场上根本看不见有人在打球,不是不喜欢打球,像大托镇这种农村要想打一场球赛,只能驱车几公里去市内篮球场。
请相关领导下乡来查看一下这样的利民工程为何会办成不讨好而被吐槽的事情,请问这样的工程如何是被通过验收的,不能山高皇帝远就这样敷衍村民。大托镇四个行政村,为何标准不一样:兴隆的配备室内健身器材(跑步机等),而大托却没有?是工程清单里面没有,还是东西被挪用,请领导下乡查看一下!
建议:
1.政府重新翻修产地,用沥青代替水泥场地,
2.按照国家标准重新划线
3.搭设遮雨棚
4.配置亮度夜灯
5.配置直饮设备
请相关领导尽早处理为感,不奢求按照球馆标准设计,但至少能看得见球、能遮阴挡雨就好。请不要回复“高度重视”“尽早”,请定下时间什么时候开工,什么时候竣工。
市民刘涛: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天心区政府接到您的来信后,高度重视,即将此件转交大托铺街道办事处办理。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街道核实:
1、篮球场起灰严重系因为该处为露天篮球场,因该篮球场临近两条主干道,故有扬尘不可避免,但该处每天都有清洁工对该处进行清扫,故该处并非建设初期没有定期浇水而导致起灰严重,清扫后并无扬尘。
2、该处篮球场系村委会出资建设的便民健身广场,在建设初期其建设标准是以满足周边居民的业余娱乐健身要求为目的,且其场地的地面线系按照标准的篮球场要求画线的,故不存在重新画线。
3、我街道辖区范围内四个篮球场都安装有夜间灯,且照明都正常。关于搭建雨棚,因四个村的篮球场都设置在健身广场里,故不存在搭建雨棚。
鉴于投诉人刘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且该篮球场可以满足居民的业余健身娱乐需求,属于无理诉求,请您谅解并对办理情况予以支持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