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近期长沙住建委发布了差别化购房政策,明确刚需人群优先购房,刚需的定义是家庭成员及本人名下无房。本人已婚,去年9月份,本人和妻子通过人才政策都入户到朋友家,本人一直未买房,现准备买房,现因为朋友家有房一套,本人户口和朋友户口又在同一个家庭,就因此变成了非刚需。现在刚需买房的人这么多,等到这部分人优先选完房子,我们这种‘被非刚需’,还怎么买房?相信类似我这样情况的大学生也不少,既然政策允许入户到朋友家,就应该做好政策的衔接,对入户到亲戚和朋友家的大学生也认定为刚需,让我们这些刚需也享受到政策红利。 请政府对我们这种情况的人也认定为刚需,或者让我们能把户口再次迁到人才中心集体户,谢谢!
此种情况应该算是刚需,您可以拨打电话84662152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