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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

2018-5-1 13:51:40发布36次查看
9.23后我仅能凭24个月工资流水和24个居住证明申请购房资格,因为15年考驾驶证,居住证在驾校遗失了,现在要求开具当年的居住证明,但是派出所依据公安部相关的文件精神为由不再开具居住证明,试问9.23又要求这个证明,请问怎么处理?其实居住信息都在公安内网流动人口有登记的,政府部门之间完全可以共享信息,何必让老百姓去多跑而且要去开具的证明还是公安部以文件明确要求不开的。
您好,我市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发布的《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相关要求,2016年6月1日起,在长沙市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且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的流动人口,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公民主动向派出所申报或公安机关通过采集、共享等方式获取的居住、从业信息已满半年的。居住、从业信息登记起始时间全市跨区县认可,不需要重新计算。
如有不明,请致电:0731-82290001。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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