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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

2018-5-1 10:31:30发布52次查看
您好:
经去青园派出所办理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民警回复“在人社部查询不到该资格证书,不予办理”,请问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只承认“人社部”颁发的职业证书吗?
如果其它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也可以办理,应该怎样认证办理?(“农业部”,“财政部”“司法部”“质检总局”等单独部门的颁发职业资格证只能在本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和鉴定的)
本人“质检总局”单独部门颁发的无损检测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也是列入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内的(可阅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第36项)。
期待回复,谢谢
您好:
您的邮件已收悉,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的登记条件: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我市城镇。首先您要满足中、高级的证书要求且是由人社局盖章核发的,其次您的证书要在人社局或者长沙考试网上能够核查到,正如您在邮件里写道的部分人社局人可以的证书例如:会计类、土建类、卫生类的证书都是在相关部门网站核查,这也是我们户口政策所认可的。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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