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
在此投诉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合并前的长沙县规划局)在世景华庭小区规划验收上行政不作为,导致小区在原规划设计上的车位减少300个车位,都通过验收,让开发商取得巨额利益,并导致小区1000多户利益受损,造成现在小区停车位紧张。据相关人员介绍,当时验收项目负责人员,已经被开除公职,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给小区全体业主一个答复
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规划建设工作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投诉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原长沙县规划局)在世景华庭小区规划验收行政不作为,渎职”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您所提的湖南世景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世景华庭小区规划验收问题,该楼盘开发时间为2007年。因此,对于该项目的规划审批与规划验收均应按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和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1992年)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参加竣工验收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作为义务,我局已按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执行,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行为。
感谢您对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