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长沙于2014年12月开始交社保至2016年09月,2016年10月至2017年09月在家带小孩没有工作没交社保,2017年10月至今开始上班交社保,在长沙上班,租住的房子,累计交了26个月社保,这种情况符合务工人员落户吗?
尹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户口问题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给出以下答复:
通过电话联系您得知了您的诉求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务工人员落户对社保的要求是:在我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
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8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