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单身未婚的长沙市个人家庭户口(2010年落的户,户主即为本人,一个人的户口,2017年9月23号之前落的长沙户口),9月23号新政出来之后,首套房的房产证取得三年后能购买第二套商品房吗?
张晨: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
根据新的操作细则规定, 2017年9月23日前已是本市个人家庭户或集体户个人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因此,只要您是923之前的个人家庭户,是可以在首套房满3年的情况下购买二套房的。
如再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一、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信息科咨询电话:84662152。地址: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
二、驻房产交易大楼政务窗口房产新政咨询电话:84662717。地址: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