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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稳定就业资料

2018-4-30 17:17:29发布31次查看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以专业技术人员的名义去派出所申请落户,已准备好:劳动合同,社保参保凭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盖红色公章的) 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在办理过程中,派出所工作人员让我出具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给他检查。因为政策里面没有说要营业执照原件,所以我没有携带这个资料。而且营业执照原件是属于公司的重要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让员工外带,请问下市公安局的同志,合法稳定就业材料一定要检查营业执照原件吗
刘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户口问题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给出以下回复:
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对申报材料的要求无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派出所对您的材料存疑,可以自行调查核实,不得要求群众提交政策要求外的其它材料。请将我们的回复出示给办理业务的公安派出所,如果您在符合登记条件、材料的情况下派出所拒办请致电0731-85901066向我们反馈,户口审批科将督促派出所为您办理。
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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