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标准对礼花弹产品进行了明确的划分。礼花弹规格定为3号以上(含3号),而将3号以下规格划为组合烟花类和小礼花类烟花。在生产实际中,3号以下规格主要用于组合烟花等,并且在烟火晚会燃放中,礼花弹作为主体产品,其规格也在3号规格以上,这样划分既符合实际又更加规范化、系统化。b. 在规格型号中,将原习惯采用“英寸”为规格型号改为“号”作规格型号。目前国内外烟花爆竹企业通常采用“英寸”为规格型号,实际上为相应发射炮筒内径。并非礼花弹的实际弹径,将“英寸”改为 “号”更为科学和实际。并且将原习惯采用“英寸”计量单位改为“cm、mm”作为计量单位,符合我国法定计量标准。c. 在标准中对礼花弹弹径的规定,其依据来源于实测的结果和各生产企业的标准,对弹径的规定是为了保证燃放中的安全,与发射筒内径配套。弹径定为略小于发射筒内径,对负误差控制较松(考虑到产品工艺制作不同,同一规格产品弹径也相差较大),而严格控制正误差,符合安全需要和实际情况。d. 在标准中对引线长度的规定是略长于发射筒长度,符合安全和操作方便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