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4年函授大专毕业,今年三月在长沙工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今年11月转正开始缴纳社保。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落户吗?
黄绍洋(先生/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在来信中提到的问题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给出以下答复:
您在来信中反馈的情况符合《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里的毕业生就业落户的登记条件。可以以此作为条件落户长沙。
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7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