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您好!
我是天心区天鸿中央大院二栋的一名业主,我想投诉该栋楼房存在电梯扰民现象。
我的房子位于该栋楼房顶楼,卧室(房子是通间,按照最初设计不存在卧室、客厅之分)与电梯井共用一面承重墙。电梯井到达天台后又往上延升一米多,然后是机房。
这栋楼房是居民区内的住宅式公寓楼。整栋楼共34层,每层14户,其中两户为一室,其他十二户均为两室。即便按照每户一个人住的标准计算,整栋楼住户有476人,除一楼的十四人,其余464人出行全靠电梯。依我个人体验,电梯从早晨五点开始,到第二天凌晨两三点,都在运行。
电梯运行时,产生的噪音主要有两大类,一种是电梯启动或者到站时的金属撞击时,声音在深夜超过四十五,有时到五十多分贝;一种是电梯运行的轰鸣声,平均为三十七八,还伴有房间内天花板的震动。
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卧室白天分贝不超过四十,晚上不超过三十。关于这一点,我房间内无论白天晚上声音都超标。
再根据国家建筑准则,电梯井不得与卧室紧邻,若不得已,开发商需要做隔音和减震处理。我的房子正是卧室与电梯井共用一面承重墙。若说是我布置的错误,本来我的就是大通间,卧室与客厅无异。同时我卧室另一面对着环线,若设置为卧室,噪音更大。
基于以上两个依据,我跟12345和物业反映过问题,12345的工作人员态度非常友善,物业也来我房间看过,可到目前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作为一名普通市民,买一套房子不易,换一套房子更难。在身体和生活完全被电梯噪音搅乱的情况系下,在物业不作为和开放商回避责任的情况下,我只能向市长先生求助,请帮助解决这个问题,让该承担责任的人承担责任,让受害者不用为别人的过失独吞苦果。
谢谢。
刘晴:
您好!你的来信已收悉。天心区政府接到您的来信后,高度重视,即将此件转交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办理,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于2018年1月22日与您联系了解情况,并于1月25日上午组织业主、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公司在局会议室就您反映的问题召开协调会,我局督促物业公司配合您向开发商查阅相关设计规划图纸,在设计规划未更改、电梯设备检测合格、电梯机房噪音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的前提下,建议物业公司配合您做可行性的隔音处理,尽量减少电梯噪音。
附件: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协调会签到表及照片
关于编号“193206”信访事项的回复.doc
天心区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