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及各位领导:
您好!
今年2月底我在长沙天心区一公司开始工作:
1、签有劳动合同书
2、在6月份公司开始给我买了社保
3、每月有工资流水
4、已在9月初拿到人才政策需要的学历证明
5、但是公司这边只愿意提供工作证明,坚决不愿意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我想确认下根据人才政策是否一定需要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这边不愿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的话是否还有其他办法可以进行购房?我属于刚需群体,回来长沙希望能有自己的一个家,希望能在长沙好好发展下去。盼复!谢谢!
邓又尔: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923新政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我中心作为政策执行部门,对于9.23新政必须严格执行,精准落实,望您理解!
如再有疑问,请拨打请拨打84662152进行咨询。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