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长沙市丹尼斯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最近在为我司女职工办理异地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时遇到了一个问题,希望政府能给予解决回复。
事由:由于异地生育未提前备案导致了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共计一万多远无法领取。
情况说明:我司是一个从事电子商务的小公司,由于人员有限以及公司经营压力等情况,我司并未设定专门的行政人员负责社保这一块的工作,都是由员工兼职,因此,对社保政策的了解有限,不清楚异地生育需要备案这个手续。今年,我司女员工蔡婧,响应国家号召,生育二胎,由于老家在怀化溆浦,在长沙生育照顾不方便,因此选择了回老家溆浦生产。也有跟社区的相关工作人员提到过这个情况,但并未告知异地生育需要去社保局备案这一情况。
诉求:我司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了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五险一金,由于对政策的不够了解,造成了现在一万多元的保险和津贴无法领取,这对于一个普通的打工者和一个创业期的小公司都是无法承受的。希望政府能考虑到百姓的实际情况,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异地生育事实清楚(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手续都齐全)的前提下,能够帮百姓申请到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
盼复!
刘赞荣:
您好,来信已收悉。已电话联系您,告知了相关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工作流程的通知》(长医险〔2007〕10号)第二条:参保职工因探亲期间、驻外地工作需在外地分娩,或因急产未能赴本人选定的医院分娩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生育保险科备案后方可同意报销费用。其他未在定点医院就诊或在定点医院就诊而未在定点医院结算的医院费用,由参保职工本人承担。
急产的情况是指:1、产妇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其入院的方式为急诊;2、收治医院开具证明,证明其当时情况紧急,不适宜再转院生产。
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8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