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于今年购买第一套住房,采用商业按揭贷款,请问以后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凯尔勒:
您好!
您写给市长信箱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若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两种方式:
1.所购房屋设定抵押。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先到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前还清,提供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本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2.其他房产设定抵押。提供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和同意提前还清证明以及用于设定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价值议定书》。
关于住房抵押的设定:
1.原则上以所购房屋设定抵押;
2.所购房屋不能设定抵押,用其它房产设定抵押的,该房屋需能在所购房屋行政区域内办理抵押,且不属于拆迁范围,房屋产权没有异议;
3.未成年人的房产不能用作他房设定抵押(含共有产权)。
关于商转公所需材料。您可登录我中心官方网站的“业务指南”板块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须知》中下载《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基本资料一次性告知单(商转公)》,了解办理商转公业务的所需材料。网址:http://gjjzx.changsha.gov.cn/ywzn/dkzn/79315.htm
12月15日,我中心电话联系您,询问具体情况,并就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若您以后还有公积金方面的疑问,欢迎您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