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通过湖南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录取的员工,不知符合“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包括招录),凭省、市、区组织或人事等部门出具的证明予以认定”这条引进人才后方资格认定吗?如若符合,请告知证明去哪开。谢谢
卢晋(先生/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在来信中提到的人才新政落户问题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给出以下答复:
根据《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实施办法》人才新政落户的登记条件: 35周岁以下(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可以申请迁入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落户。申报材料有:高校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内页。
人才新政落户目前大专学历不在登记条件范围内。
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8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