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出身农村,家里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供我上了大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跻身于教师行业,实在不易。妈妈在长沙打工十多年,住在单位提供的公租房里,卫生条件不佳,经常犯风湿,打那时候我就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给他们买一套最起码在长沙也能供容身的房子。
去年,在星沙某小学代课期间恰巧碰上华润置地开盘,于是有了一个对于我来说相当疯狂的念头,倾尽全力也买一套吧,我的能力永远都没有追赶上房价的涨幅。于是四处借钱,现在背着房贷和债务供给这套房子,原本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但是半年不到,再次开盘,却发现价格却降了一千至两千一平,这对于一个收入甚微的人而言,难道不是一个无形的打击。
发现父母日渐老去,希望能够回报他们的我,倾尽全力,最后又喜又忧,希望市长大人能够代表我们草根百姓发声,为我们挣回一些血汗,或者一个合理的解释,谢谢
祝:身体健康!
网友:
您好!关于您来信中反应华润置地3月开盘价格虚高相关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长发改价控〔2017〕96号)文件精神,明确自2017年3月18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批预(现)售,须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根据《关于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长发改价控〔2017〕223号),我县房地产项目须由县政府、市住建委、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等签署意见后,报市发改委进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制,方可进入预售。2017年3月18日前我县的房地产销售价格并没有纳入相关的限制范围,交由市场决定。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价格收费管理科:84012509)。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22日
写信人:
您好!
您于12月19日来信反映华润置地广场商品房价格差价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华润置地公司在商品房买卖中并无违规之处,您与华润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有疑问,我局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84013200)。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住房保障局
2017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