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对长沙县榔梨街道保家安置区土地违法的
行政执法的质疑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长沙县榔梨街道非法保家安置区的土地违法案件已由长沙市、长沙县国土部门定性为非法占地、违法转(出)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见附后的《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黄学建反映榔梨街道保家安置区土地违法问题的回复》(长沙县国土资访(信)处字[12]号)、《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黄学建反映榔梨街道保家安置区土地违法问题的回复》(长沙县国土资访(信)处字[23]号)、《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黄学建反映榔梨街道保家安置区土地违法问题的回复》(长沙县国土资访(信)处字[48]号)、《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长国土资信复查[2017]5号)、《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长国土资信复查[2017]9号)等文件资料}。该案于2017年5月10日已由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移交贵局并受理,当事举报人至今未见贵局立案信息,更未见贵局结案通知;非法保家安置区的土地违法案件的主体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仍未接受监察(纪委)部门(机关)的追查,违法转(出)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刑事犯罪分子更仍未移交公安(检察)刑事立案侦查;更令当事举报人不解的是,非法保家安置区的违法出(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在5月10日后的今日仍在公开违法进行,违法建房仍在继续一栋栋地陆续兴建。就该案的目前状况,当事举报人质疑贵局,对贵局作出如下具体行政作为请求:
一、立即依法对长沙县榔梨街道非法保家安置区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a.立即制止仍在公开违法进行的违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b.立即制止仍在违法进行的违法建房施工行为。
二、如果长沙县榔梨街道保家安置区的土地违法案件已立案,则在法定的规定期限内如期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寄当事举报人。
三、对在长沙县榔梨街道非法保家安置区的土地违法案件中的违法责任主体单位的相关责任人:a.违规违纪者移交监察(纪检)部门(机关)立案调查;b.刑事违法者移交公安(检察)刑事立案调查。
四、如实回答当事举报人——贵局迟迟不立案、不结案、不移交监察(纪委)、公安(检察)的原因和理由。
贵局作为湖南省行政综合执法的试点单位,理应积极配合国土行政部门速将非法保家安置区的土地行政执法落到实处,且公正执法,而不是推诿;贵局的不作为,导致非法保家安置区土地违法行为继续放纵,已是对国家、政府和人民的不负责任。当事举报人今特致函——质疑贵局,望贵局立即纠正自己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
(本情况反映书同时用电子件和纸质件同日提出质疑:电子件通过长沙市市长信箱提出质疑,纸质件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寄贵局提出质疑)
此致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质疑人(当事举报人):黄学建
2017年9月12日
附:
1、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黄学建反映榔梨街道保家安置区土地违
法问题的回复》(长沙县国土资访(信)处字[12]号)。
3、《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黄学建反映榔梨街道保家安置区土地违
法问题的回复》(长沙县国土资访(信)处字[23]号)。
4、《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黄学建反映榔梨街道保家安置区土地违
法问题的回复》(长沙县国土资访(信)处字[48]号)。
5、《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长国土资信复查
[2017]5号)。
6、《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长国土资信复查
[2017]9号)
附件1:3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的行政质疑书正稿及附件.pdf
网友:
您好!
您于9月12日关于对长沙县榔梨街道保家安置区土地违法的行政执法质疑书”的来信我们已阅办,关于您来信中提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我局在收到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榔梨街道保家安置区涉嫌非法占地”的移送函后,对该情况展开调查。调查中发现,榔梨街道保家村安置区始于2004年初,至今时间跨度长达十三年之久,相关人员多次更换,政策不断变化和调整,档案资料保存非常不完整,调查和收集资料非常困难。目前根据我局调查的情况,尚不符合立案条件,我局将进一步调查取证后依法查处。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85252110)。感谢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2017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