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帮助我们协调处理培训退费的事宜。
我的孩子袁可馨,今年暑假期间报名参加了长沙思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岳麓一分公司(简称:思明教育,地址:岳麓区银盆南路915号湘能大厦南面临街2楼,培训品牌:思齐教育)的一对一培训班,并与其签订课外辅导委托协议(甲方:长沙思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岳麓一分公司,乙方:袁可馨),根据协议要求,我们向思明教育交纳了综合服务费500元和培训费17200元,购买了课时量120小时,课时单价160元(折后价139.1元)。
自7月24日起至8月18日,
袁可馨在思明教育培训累计培训三周(共十五天,中间请假一周),后因培训机构老师脾气不好,上课期间,拍桌子骂人,且培训机构管理不规范,老师请假不及时通知家长,只安排孩子做试卷,还有老师迟到半小时以上等情况发生,以上原因导致我家孩子不太愿意再继续培训,后与培训机构协商,请求更换老师,但培训机构迟迟无法更换老师,于是我们选择了退学(8月22日办理了退学手续)。
现拜请政府帮忙协调思明教育公司退还培训费12720元(17200-14*2*160=12720,实际上课14次,有一天老师没来,只做了试卷,每次两小时),请求退还综合服务费500元。
万分感谢!
袁利民(袁可馨法定监护人)
13973161758
2017年9月13日
长沙思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岳麓一分公司(联系人:陈义 15243668700,859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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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利民先生:
您好!
收到您“关于请求协调思明教育公司退还培训费用”来信后,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麓分局银盆岭工商所干部经核实了解后,组织您和长沙思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岳麓一分公司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调解,长沙思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岳麓一分公司同意退还您11700元费用,目前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感谢您对工商部门的信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