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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第三方干预

2018-4-29 9:59:47发布29次查看
因屡次来信得到的处理结果都不同,我将北盛政府所述情况和实际情况分别陈列如下,恳请市政府领导委任第三方调解, 这样便于了解实情审核资料。
周婷:
您在长沙市网络问政综合管理平台所提出的“请北盛政府回应百姓的期盼”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可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其符合条件的遗孀可以享受遗孀生活困难补助费。
据了解,信访人的奶奶自其爷爷去世起就已享受遗孀津贴。遗孀死亡后,人社部门目前无相关政策文件可以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
金。
我本人极其我的家人从未要求人社部门对祖母发放任何抚恤金,将祖父的从军从政经历以及祖母的家属待遇发放问题概述一二是为了
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说清楚,各项资料属实,经得起查证。
1、关于集体土地不能分几次征收并以最后一次征收面积和时间为准的问题。
北盛大道建设开发项目根据需要分三次征收环园村大岭组土地,该项目建设如实向浏阳市征拆办社保科申报,市征拆办根据相关规定
,在项目腾地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社保发放待遇,故以最后一次征收时间为准。该组失地参保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享受社保待遇,其
中参保人员的名额分配、工资标准以及享受社保的待遇的起始时间由市征拆办社保科根据社保政策进行核算审批,北盛政府没有核算
审批的权限。
该项目分三次征收,却以最后一次征收时间为准是严重违背社保政策的。征收土地发布公告时,我被明确回复属于参保对象之外,我 奶奶被确定为参保对象。根据浏阳市人民政府《浏阳市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实施办法》第五项申报、审查程序中第六款“待
遇发放时间。……符合条件但无需拆除房屋的,在集体经济组织腾地后的下一月起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的规定,必须 以腾地(征地的下一个月)为准纳入社保,几百亩土地的征收不能以最后的1.33亩土地为准。
从2013年7月份的征收完成到2014年整年度的摸底排查,2015年的公示,中间一共15个月。
从2013年7月份到2017年我回乡亲自办理社保,一共将近5年。
在我于5月13日无奈向市长信箱求助后,北盛政府上门约访,他们述说了当时拒绝办理社保的理由,告诉他们作为基层部门只能履行,无权干涉浏阳市征拆办的决定,让我自行找浏阳市征拆办处理。我虽然震惊,因为正常程序我只需要提交个人资料,无需找职能部 门,但还是挺着七八个月的孕肚去了。在交涉了两三次之后,征拆办监察科梁明科科长(13548551866)了解了情况,让我将资料交到北盛政府,立即 办理。作为乡镇政府,从推诿拒绝到被动办理,你们从未积极的处理过由你们作为直接负责人的征拆工作后续问题,直到现在你们仍 然声称我的丈夫结婚时是正营级,可见办事人员对当事人的情况是了解的多含糊和敷衍。我丈夫婚前2012年4月份就调副团,而军属的随军手续第一原则就是自愿,社保与军保不相冲突,需办理失地社保转为城镇户口后才能办理随军手续。
2、关于故去老人的社保标准到底是依法还是按北盛政府的臆想?十万多、三万八、四千、二万到底是多少的问题。
周婷祖母在2013年12月份去世,是在享受待遇的起始时间之前去世的。该组周水林及周书金之父是在2014年6月份与8月份去世的,是
在享受待遇的起始时间之后去世。因市征拆办在2015年6月才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保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故周水林和周书金之父没有
享受浏阳市征拆办的社保待遇,由北盛政府参照同类人员,与周水林家人及周书金协商,给予每个人3.8万元补偿。而周婷祖母与周
水林及周书金之父情况不同,因此无法享受3.8万元补偿的待遇。
同样是征地后去世,周水林之父、周书金之父在其家属与北盛政府协商后,领取3.8万元的安葬费。
被经常用来作为划分社保的时间2014、2015,是违规的。我父亲在多次去政府无功而返的情况下,与北盛镇副镇长还有社保负责人一起去到工业园管委会,请领导批示。征拆所所长邹春雷明确指出,象征性补偿4000元作为安葬费是不合理的,土地分三次征收和延迟社保公示是违规的,北盛政府作为直接与村民接洽的只能部门不能推诿责任,因之前有两位老人的先例,在3.8万元的基础上减去几千作为安葬费。北盛政府在拖延了20余日之后,再次变成2万元。
4000元,2万元,3.8万元,11万元,界定这个补偿的标杆是什么?
2013年8月份(即土地征收的下一个月份)才是你们应该办理社保的合法时间坐标。
如果这个时间是错的,那么我的社保为何能查漏补缺,由浏阳市征拆办补充上来?
征拆虽是国策,村民应该配合,但是北盛政府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应该发放给百姓的待遇,及时积极发放。 而不是推诿,延后,踢皮球,这样以后的征拆工作才能得到百姓发自内心的支持,才能让百姓永远有支持家乡政府家乡建设的热情。
因事件得不到合理解决,恳请市政府委任第三方干预,了解实情,以期事情能够圆满。
周婷
如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可继续通过电话或到政府进行咨询,联系电话83224126(肖)。再次感谢你和广大网友的支持理解!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盛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日
周婷:
您提出的“恳请第三方干预”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来信后,我办组织北盛镇政府和周婷于11月15日进行了调解,双方暂无法达成共识。我办建议由北盛镇政府继续与来信人沟通,做好协商工作。如协商不成,已建议来信人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浏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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