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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快一年了还没有去调查取证,拿着权力不办事,可恨之极!

2018-4-29 6:48:51发布118次查看
本人在长沙市雨花区洞井派出所报警并立案,刑事案件编号471623,时间快一年了,本人给派出所提供了具体的地址,但未去调查取证,难道是因为没有导航而找不到地方嘛,拿着人民的权力却不办事,可恨之极!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网友“舒先生”:
您好!
来信收悉,经调查核实如下:
1、我局洞井派出所于2017年3月3日将“舒志华被诈骗案”立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办案民警为曾国文等。
2、对于您所反映的公司诈骗且涉及金额达到10万元的问题,洞井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核实并立即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
已查明如下公司信息:
(1)该公司营业执照名称;
(2)注册法人:言俊;
(3)注册地址;
(4)公司现有50至60名办公人员;
(5)人员信息均已采集,并已录入公安“三实系统”。
3、现阶段我局洞井派出所在先期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取证、相关资料调取,同时已将该情况向分局上报。
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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