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一直在老家浏阳洞阳长东村,现在准备把老婆孩子在长沙市的户口迁回家,当地的洞阳派出所户政窗口工作人员说按照当地规定我们那个村可能属于拆迁范围,要先盖6个章子并且证明不是拆迁范围才能办理。省里不是有相应的“户口管理办法”吗,上面规定很简便的,为什么洞阳派出所要以当地的土政策来对抗省里有关规定呢?!我要他们提供当地有关政策依据,他们就说“网上有”。真是无语...你既然按照当地政策规定办,为什么又不能在你办事大厅公示这个政策,免得相互都添堵嘛!!!
汤利民:
你好!
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和《长沙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16〕71号)文件规定:(一)夫妻投靠落户: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三)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
因此你只需提供申请表、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系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凭证材料、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前往洞阳派出所办理即可。
浏阳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