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人社局领导:
您好
我是湖南常德户口,2014年来浏阳某事业单位工作,属于在编员工,已在浏阳缴纳社会保险近三年,本人名下还未购买任何房产,现想在长沙市买房方便子女入学,针对最近的520限购政策,想咨询人社局领导本人是否有资格在长沙市买房?如果可以,请问社保证明如何开具?盖章是去浏阳人社局还是直接去长沙市人社局?谢谢,忘答复!
您好!在省本级和长沙市范围内养老保险正常缴费满12个月就符合条件,但补缴的不能算在12个月内。长沙市范围内包括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我系统查询到参保已满一年,符合购房要求。购房时的社保验证是由住建部门通过接口或者其他渠道与人社部门对接,无需参保人前往人社部门开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