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融科东南海北海现存在“住改商”情况如下:
1、目前融科东南海北海存在非法住改商户数(单只托管培训18户)
2、已经造成恶劣影响,乱象丛生:小区居民与托管经营者矛盾尖锐!由于融科东南海北海位于曲塘路以北,与一期隔路相望,毗邻枫树山小学,小区现已沦陷为大量非法托管的寄生处,严重扰民!单个住户与托管经营者多次交涉无果,多方投诉没有达到效果的情况下,已经形成维权群体,实行维权!矛盾若得不到合理缓解,将激发居民进一步过激的“自救”行为!部分居民已经开始联动湖南各大新闻媒体声援,组织拉扯横福声讨相关部门“不作为”,并有部分居民表达想单方面组织通过堵塞通道,以此杜绝托管进入把矛盾进一步推出,引起社会关注!
如此以往,这根本就不是市委书记易炼红,各市级领导,区领导眼中的“品质、配套、规划获盛赞,融科·东南海品质标杆获认可”的精品小区了,业主接下来的行动将会成为各大主流媒体争相报道采访的欺上瞒下的典型代表了。
鉴于上述情况,现恳请领导及时介入,对小区“住改商”的行为进行治理!责成各行政职能部门,取缔非法“住改商”用户,化解民怨,还老百姓一片宁静的居家环境!
现融科东南海二期业主请求如下:
1、针对融科东南海北海“住改商”行为进行介入协调!
2请求帮忙申请、协调各部门联合执法,对小区“住改商”,重点是托管培训班进行取缔!
恳请各级领导尽快介入答复各位业主,还融科一片安宁,我们融科东南海北海二期业主也将全力支持政府的行动,做一名奉公守法、在各岗位上安心为实现“中国梦、家庭梦”而努力奋斗的市民。
融科东南海北海业主
2015年8月31日
附: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改变住房用途的问题已有明文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发【2014】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第三条第七项的规定“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网友投诉的事项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鉴于目前住改商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已引起了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今年四月,市级各部门组成调查了机构,本着“实事求是、市区联动”的原则,进行了情况摸底调查,并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因涉及范围广(托管、麻将馆、餐馆、小型公司等等),参与部门多,具体解决的方案正在研究当中。所以,解决此类问题还有待时日,请您予以理解和支持。
祝一切顺利!
雨花区城乡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