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大人:
几次的咨询投诉,使我这么个小人物体会到了市长大人您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就在百姓身边。今天,为了娘家漏水的事,我又来咨询您了,谢谢您对我们老百姓的关心。
我家在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街道韶光社区宿舍14栋305房,这是我生活了20年的地方,这宿舍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建筑的砖混结构,共四层,平顶。正因为是平顶,所以经过了几十年的雨水洗礼,屋顶已经渗水严重,渗到四楼后再沿着楼缝滴到了我们三楼。四楼住着个癌症阿姨,早年就已经离异,独居了十几年了,现在的她不是在医院就是在去医院的路上,根本没有精力、经济上也没有能力来管漏不漏水的事了,这个担子就落到了我70多岁的父亲身上。年迈的父亲拖着微偻的身子一次次的找居委会,居委会回复:“韶光微电子总公司虽已改制,但并没有移交住宿区的管理权,所以社区没有权利也没有钱来管,应该去找韶光留守处的同志。”
好吧,韶光改制了十几年了,留守处也一再搬家,好不容易找到了留守处的管事刘博生,他是这么回复的“韶光留守处已经将老房管理这一块移交给了长沙市芙蓉区了,合同都已经签了,你得去找芙蓉区政府,应该他们负责”。
我知道,韶光社区的房子都是四五十年的房龄了,这么多年里,不管是昔日的韶光还是今日的社区,作为业主,我们确实没有交过一分钱的物业费,连个卫生费都是芙蓉区拨款请人打扫的,我是很理解领导的难处的,但家里漏成了这样我实在是生活不下去了啊
看了这些照片,您一定能理解我此刻的心情。接下来我就要向您咨询了,这个老房子的漏水问题还能解决吗?找谁解决呢?麻烦您帮我出出主意了。谢谢
刘慧:您好!
您于2017年3月通过《网络问政》反映您父亲家居住的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街道韶光社区14栋305房,系韶光上世纪七十年代建筑的砖混结构房屋,因年代久远,目前顶楼漏雨渗透至3楼,要求实施维修的问题,经我办核实答复如下:
韶光退休职工刘先知同志居住在韶光社区14栋3 单元3楼305房,属于房改房,原系韶光微电子总公司职工宿舍。2016年12月12日长沙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代表韶光微电子总公司留守工作组与芙蓉区政府签订了韶光微电子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协议,按照协议该处房屋的社会管理职能已移交给了当地社区。按有关政策,社会职能分离移交补贴资金(含过渡期物业补贴资金)及房屋维修基金将拨至当地政府,小区住房屋漏雨应由当地政府所属社区负责维护。因此,该问题请您向当地街道及社区提出。
长沙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