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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手上的档案该如何处理?

2018-4-28 15:34:10发布66次查看
尊敬的市领导:
我是2007年大学毕业时,学校将档案交给我了,档案至今一直在自己手上。现本人已通过司法考试准备申请律师实习,但律师实习需要档案在人才市场,通过咨询长沙人才市场、湖南人才市场及湖南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均称对由自己保管的档案不再提供保管服务。请问下:对于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如果档案放不回人才市场,我将无法申请律师实习,现心急如焚,望领导解答,万分感谢!

您好!您关于档案转递的问题的来信已获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建议您先与交与您档案的单位联系解决此问题,到符合存档条件的单位申请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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