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长沙县违章搭建何时能有效制止(六)之投诉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违规搭建放任自流/行政不作为/效率低下/忽悠了事!
本人多次投诉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开元东路-星湖湾高层一期5栋2904户违规搭建!从违建之初(2016.06.18日)开始向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星沙中队投诉举报!(0731-8401110*)(0731-8487904*)得到的答复总是“在处理中!”(有据可查)
2016.08.29日在 长沙市市长信箱 中的回复还是<星沙中队执法人员将从房产局调取该户房屋资料,依法依规依程序展开调查>我想请问你们执法人员从投诉之初到今日时隔2个多月的时间里难道还没调查清楚,星湖湾5栋2904户的建筑是不是属于违章搭建?????难道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星沙中队你们执法人员的执法效率就如此 低下/低下/低下??还是我多次在投诉中提到的选择性执法!忽悠了事?(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或是你们执法人员收索####<专坑局级领导隐瞒不上报制造人们矛盾>)
<2016.06.18—2016.08.30“违规搭建一直存在!”>
再次严重投诉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星沙中队!什么叫我投诉人不配合你们调查!我想请问本人7月18日下午4点 是不是到你们中队配合你们做了调查(也提交了<关于投诉5栋2904户违规搭建的书面说明表>我在离开中队时还多次询问执法人员是否做完,我是否可离开!/时隔4日星湖湾物业经理也向贵中队做了<相关的旁证调查>!我就搞不懂为何你们星沙中队总是说投诉人不配合?我想请问贵执法部门!要不要我把当时现场照片发出来)<公共场合拍几张美景应该不会违法吧?>
我想请问相关的领导部门!关于这种“违规搭建”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理流程是什么?是否有个时效性!从接到投诉到处理完成事件!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是6个月?一年?两年?是更长?还是“一直正在处理中”??
会不会出现(2个月来星湖湾房屋一直无人居住)然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星沙中队就没有一个有效的案件进展!(每次电话咨询“正在办理中”)
那如果星湖湾5栋2904户在这一年两年中都不住人!户主也不出现!那这案件还处不处理!如何处理!请正面解释下(星沙中队执法人员的依法依规依程序展开调查)的含义!
以及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星沙中队对 长沙县人民政府公开发文<关于开展违法建筑整治的通告>(长县政发(2015)53号)这份文件是如何解读的!
如得不到一个有效的进展或结果!我将持续不定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相关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持续投诉举报此次事件!!以维护我的合法正当权益!(ps对于这种投诉相关部门是否有次数限制,或本人会不会受到………)
如此次投诉给相关部门产生不好影响望唔介意!
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习总书记的带领中我们社会越来越和谐!美好!
2016.08.31
网友“违建”:
您好!
您于8月31日关于星湖湾5栋2904违章建筑何时能有效制止的来信我们已阅办。关于您来信中提到的星湖湾5栋2904违章建筑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6月18日,我局直属分局接城管110投诉称星湖湾高层5栋2904正在进行违章搭建。接到投诉后,星沙中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上门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业主不在家。执法人员即找到星湖湾物业负责人,了解到5栋2904户业主吴美珍,联系方式15616239811;其子李虎,湖南岳阳人,身份证号码430682198612075710,联系方式18674461207,暂无固定工作。6月10日起,在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该户业主擅自将房屋入户门外移,并在房屋东侧公共平台铺设木地板。
(二)采取的措施:6月18日至6月21日,我局直属分局星沙中队执法人员和星沙街道广生塘社区工作人员5次上门,业主都不在家。基于这种情况,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业主的儿子李虎,前后几次对其进行约谈,要求其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已建建(构)筑物。6月27日,星湖湾5栋2904户业主自行安排工人对外移入户门和平台搭建的木板进行了拆除。
(三)目前情况:6月28日,中队再次接投诉称2904户业主又偷偷将拆除的入户门建好,比第一次向里移了1米,占用公共过道约3平米。业主李虎在施工完成后即去了岳阳老家,2个月来星湖湾房屋一直无人居住,星沙中队执法人员多次联系李虎要其到中队来接受询问调查,当事人拒不配合。在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情况下,执法人员请投诉人到中队进行询问调查,制作旁证笔录,但投诉人以担忧个人信息泄露为由拒绝接受调查,因投诉人不愿提供个人信息旁证笔录无法完成。基于以上情况,我局将从住保局调取该户房屋资料,依法依规依程序展开调查。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84879045)。感谢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2016 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