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西站至望城方向,雷锋大道沿线,很多中巴车理应淘汰或报废,但是仍然在公路上行驶,肉眼都能看见浓黑的尾气直接排放,污染极其严重,请有关部门予以关注和治理。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报废标准: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或行驶里程60万公里。
3.机动车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含尾气排放)检验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对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关核发的检验合格标志。
二、关于客车报废问题。长沙汽车西站至望城方向中巴车车辆登记日期绝大部分是2008年后,现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
三、关于营运客车汽车尾气问题。如营运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年检未达标的车辆一律停止道路运输证年审并停止营运,同时责令客运经营企业积极整改,确保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年检合格后方可营运。
2012年10月,长沙获评成为国家首批“公交都市”建设试点城市,长沙交通部门已加快开展公交都市建设,根据即将出台的中巴车改造方案,2017年底前将对汽车站周边20公里范围内的中巴车进行公交化改造,届时,营运中巴车将在大汽车站发车,不再经过中心城区。中巴车车貌及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公司及车主加强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