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阳光壹佰(湖南)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房坐落地:岳麓区南二环518号阳光壹佰新城三号地块3-26栋
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规字第 湘新建[2014]0044号
投诉事宜:阳光壹佰(湖南)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阳光壹佰开发商”)将一楼部分铺面进行拆解拆分,一部分违规改建为过道,剩余的部分违规以赠送名义和相邻铺面进行捆绑销售(即价格中这部分赠送面积也是算了钱的。依据是根据挂牌价和隔壁邻居同位置铺面的销售价格算出的)。
投诉目标:纠正投诉对象的违规销售行为。
投诉具体房号:在2015年9月1日,阳光壹佰开发在销售3-26-104给我时,捆绑原规划中的105房的部分进行赠送名义的销售。
投诉动机:取消投诉者(我本人)与被投诉对象间的《楼宇认购合约》,退回2万元定金给投诉者。
问1:认购合同纠纷不属于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管理,为什么要向这里投诉?
答:合同不属于规划局管理,但合同纠纷的起源是因为被投诉对象的售前不出具合同文本、虚假承诺、并最终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故意误导投诉者当时违规付了认购定金。
问2:为什么要签署合约,预付定金?
答:因为信息不对称,以及阳光壹佰开发商销售人员隐瞒、欺骗,只口头上描述是赠送,但并没说赠送的面积不享受到相关的权益。
问3:那为什么现在又要投诉?
答:因为在准备签署合同时候,看到了《商品房销售合同》和《补充协议》,才发现赠送的面积根本不能享受任何权益。因此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但阳光壹佰开发商现在又不愿意退定金。
问4:为什么不走法律途径?
答:这个问题本来开发商就是有错,违规销售和误导签约,定金成立的前提已经不成立,因此按理按规都应该退定金。希望政府部门介入规劝后,能让开发商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问题,将定金退回。这样也省去媒体介入、法院介入,省去大家的麻烦。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涉及合同纠纷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