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反映的内容,天心区主管部门以及长沙市房产局并未电话联系我,请问市长信箱的办事态度就是这样吗?!如何为人民服务
信件内容:
本人在暮云南郡明珠分期付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已转由天心区房产局管理,现在本人将贷款于一年前全部还清,向开发商索要房产证,开发商办证人员缺向我索要2万元办证的手续费,本人多次向市房管局咨询反映得到的答复都是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请问领导南郡明珠开发商索要的2万元是什么费用?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以市房产局回复的意见为准,如果双方对问题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